9月17日,获悉,9月初,广发基金也递交了《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变更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审批》申请,证监会网站显示,上述申请材料于9月10日接收,9月15日接到补正通知。

去年9月,广发基金第三大股东——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广发基金15.763%股权时,转让说明中就曾提到:“受让方须接受《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股东应尽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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