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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营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氛围,近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科室、分局、基层监管所对农贸市场创城工作进行对标检查,研判分析解决问题。

检查组与市场管理单位对照《双鸭山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中农贸市场的33条规范项目,逐条逐项对标、逐条逐项检查。

商品明码标价方面。检查中发现农贸市场内商品服务明码标价不齐全、不规范,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指导,并要求农贸市场管理单位对鱼、肉、蛋、蔬菜等农副产品价格波动频繁的易变价商品统一设立商品价格公示板;对于不易变价商品,要求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

广告方面。对农贸市场的户外广告和公益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查中发现1处公益广告用语不规范,执法人员要求市场管理单位立即整改。

食品方面。对农贸市场内过期、变质食品下架,市场内生熟分开、干湿分离以及食品购销台账等相关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并要求市场管理单位及商品经营者切实担负起经营主体责任,持续做好过期、变质食品下架、生熟分开、干湿分离等工作。对于未达到《规范》中项目标准的,检查组要求市场管理单位逐一限期落实,确保《规范》中项目高质量落到实处。

下一步,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做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加大宣传、指导、监督力度,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精细化落实《规范》各项指标,全力以赴提升农贸市场整体环境、商品质量、服务标准以及经营者文明程度,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力量。(周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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