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交所官网显示,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杭华股份”)将于8月26日上会,接受科创板上市委的审议。

此次申请在科创板上市,公司拟募集资金3.83亿元,用于“年产1万吨液体油墨及8,000吨功能材料项目(二期工程)”、“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IPO日报注意到,公司的一位大股东可谓“身兼数职”,还扮演着它客户及供应商的角色,这具体是怎么一回事?

业绩增长缓慢

据介绍,杭华股份主要从事节能环保型油墨产品及数码材料、功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产品包括UV油墨系列产品、胶印油墨系列产品和液体油墨系列产品。

IPO日报从浙江证监局了解到,公司最早在2016年便开始冲刺IPO,彼时拟上市的板块为主板,然而首战却未能告捷。

在之后的这段时间,杭华股份的控制权也发生了改变。

公开信息显示,2018年3月,杭实集团与TOKA解除了此前签订的关于一致行动的《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两者不再形成对公司的共同控制;TOKA向协丰投资转让其持有的2%的股份,同时,杭实集团改与协丰投资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合计持股比例为55.33%,形成对公司的绝对控制,TOKA退居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杭华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杭实集团、协丰投资。

根据上会稿,2017年-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9.61亿元、9.66亿元、10.08亿元,收入增速较为缓慢;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7757.89万元、6691.85万元、9012.17万元。

对于营收增长缓慢,IPO日报发现,除了给公司贡献了最主要收入来源的UV油墨销售额有所上升,其他的几大主营产品收入均存在小幅下滑。例如,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主营产品之一,公司胶印油墨的销量分别为1.61亿吨、1.46亿吨、1.42亿吨,销售收入分别为3.92亿元、3.57亿元、3.45亿元。

此外,2020年1-6月(经审阅后的财务数据),公司营业收入4.1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7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06.8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112.8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8%。

身兼数职的股东

需要指出的是,TOKA不仅系公司大股东,还同时为公司的供应商及客户。

上会稿显示,报告期各期,公司向TOKA采购金额分别为7996.09万元、8167.9万元和 1.06亿元,TOKA稳居第一大供应商的宝座;另一边,公司向TOKA销售金额分别为5986.19万元、4097.97万元、3346.27万元,同样为公司的第二大客户。

至于关联交易的合理性,杭华股份给出的原因是,“UV油墨在国内发展时间较短,国内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和品种,特别是部分树脂材料和颜料,目前尚无法完全满足公司UV油墨产品的要求。”

据悉,TOKA成立于1949年,主要从事各类印刷用油墨、合成树脂的生产销售,并于2012年在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对于上述情况,杭华股份表示,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需求,公司与TOKA的关联交易短期内预计将持续存在。

不仅如此,杭华股份还与TOKA存在竞争关系。

由于主营业务上存在重叠,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双方于2013年签订了《市场分割协议》,对双方未来的市场范围进行了明确约定:根据协议,杭华股份的市场范围为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俄罗斯、东欧地区、非洲地区、南美地区;TOKA的市场范围为亚洲除中国大陆的其他地区;北美地区、欧盟地区,双方在各自划定的市场区域范围内从事油墨及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对IPO日报表示,“存在业务竞争关系,签订市场分割协议是常见的一种方式,关键就在于(双方)如何设计市场分割协议,进而达到符合拟上市企业业务的独立性要求。通过划分不同市场来解释同业但不竞争,是在不得已情况下采取的一种‘曲线救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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