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3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一个月以来,有3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预案,决定分拆子公司到A股市场上市。其中,有两家选择了科创板。

为什么上市公司会选择科创板成为分拆出来的子公司的上市首选地?笔者认为是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分拆出来的子公司的属性,与科创板的属性相符,将为科创板输送优质上市资源。

我们知道,科创板重点支持的是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高端装备领域、新材料领域、新能源领域、节能环保领域和生物医药领域等六大领域的企业。在这过程中,首先需要发行人结合科创板的定位,进行自我评估,判断自身是否符合科创板的定位,是否符合科创板的上市要求,比如,所处行业及技术发展趋势与国家战略的匹配程度,所拥有的核心技术在境内外发展水平中所处的位置。

从两家拟分拆子公司在科创板上市的公司情况来看,所分拆出来的子公司与科创板的要求是相符的。比如,中国铁建要分拆的子公司铁建重工,主要从事掘进机装备、轨道交通设备和特种专业装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具备为终端用户提供适用于多种复杂应用场景下的定制化、专业化和智能化的高端装备和技术服务能力;上海电气要分拆的子公司电气风电,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是国家清洁能源骨干企业,是中国领先的陆上风电整机商与中国最大的海上风电整机商。

其次,有利于母公司和分拆出来的子公司更加聚焦主营业务、核心业务,提高经营水平。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公布分拆子公司上市方案的企业,经营战略更加多元化,而分拆出来的子公司只是其中业务的一部分,借助分拆能够实现业务更加聚焦和均衡发展。

比如,上海电气主营业务主要分为新能源与环保设备板块、高效清洁能源设备板块、工业装备板块和现代服务业板块四个板块,而电气风电属于公司新能源及环保设备板块。分拆之后,有利于巩固电气风电核心竞争力,深化公司新能源产业布局,实现风电业务板块的做大做强,增强市场竞争力。

第三,可以更好地进行股权激励,给科研人员更好的回报,并带动工作热情。

在科创板上市的公司,一个典型的特征就是科研人员众多,研发投入相对较高。但是,原有的上市公司体内做股权激励有一定的限制。分拆之后,就可以做更好地安排。

以已经推出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科创板上市公司为例,大家的选择较为一致——“操作更便捷”的第二类激励方式,即限制性股票。其中,绝大多数的授予价格都突破了50%的价格上限,这较此前其他板块的定价的灵活性大大提高。究其原因,笔者通过梳理后注意到,不少公司的创业人员或核心人员拥有海归背景,甚至,有的激励对象为外籍人员。这些人对股权激励机制较为熟悉,有这方面的需求。

《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发布已经满月,为A股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在境内上市扫清了制度上的障碍。虽然目前只有3家公司公布了子公司分拆上市预案,但可以预期的是,未来会有更多的公司加入这一队伍,以促进公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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