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晚间,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下称《新规》),在诸多业内人士看来,《新规》的出台让处于“至暗时刻”甚至是“存亡边缘的”一些中小私募股权、创投行业再次带来生机。
“《新规》出台可以说不意外,监管机构回应了行业的关切,而且这个时候出台这个政策恰逢其时。从改动细则来看,也是比较务实的。”国科嘉和基金管理合伙人王戈告诉第一财经。
在上海某私募股权机构副总看来,新规最核心的一点便是简化反向挂钩政策适用标准,由此符合优惠政策机构数量将大增。
“救命稻草”
犹如一根“救命稻草”,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在至暗时刻迎来曙光。
3月6日晚间,证监会发布《新规》,对2018年出台的《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下称《特别规定》)作出调整。
“《新规》出台的背景是:宏观上,发展高新技术、大力扶持高科技企业是国家产业升级、结构转型的必由之路,发展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就是最有力的抓手之一。而在行业层面,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募资难凸显,甚至可以说来到‘至暗时刻’,除了头部机构外,中小机构很难融到资。与此同时资金还存在退出难的问题,LP投资GP的信心大幅下降。”国科嘉和基金管理合伙人王戈表示。
业内普遍反映,《特别规定》对创投基金适用反向挂钩政策条件要求偏严,建议加大减持政策优惠力度。
2019年下半年以来,中国创投市场活跃度连续滑坡。投中研究院的数据显示,2020年1月,创投交易数量仅101起,与2019年1月相较骤降84.44%,交易总金额仅17.88亿美元,与2019年1月相较骤降67.75%,创投交易数量及规模双双触底。其中,曾经活跃度最高的IT及信息化、医疗健康、互联网等领域,交易案例数量与2019年1月相较,同比平均降幅均高达80%。
“除了一些头部机构,中小基金可以说募资特别难,加上市场化退出难,‘投资—退出—再投资’无法形成闭环,LP出资意愿很低。”某PE/VC人士也称。
证监会表示,为进一步鼓励、引导长期资金参与创业投资,促进创业资本形成,助力中小企业、科技企业发展,着手对《特别规定》内容作出相应调整。
“这个时候私募股权行业急需走出困境,所以说《新规》的出台恰逢其时。”王戈表示。
符合优惠政策机构数量大增
包括王戈在内的诸多私募股权创投基金高管认为,《新规》最大的亮点是,简化反向挂钩政策适用标准。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2018年的《特别规定》要求创投基金申请享受反向挂钩政策需要符合两个条件:项目投资时符合“早期中小企业”或者“高新技术企业”外,还要求该基金“对早期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合计投资金额占比 50%以上”。
而此次修订予以简化优化,仅要求申请反向挂钩的项目在投资时满足“投早”、“投中小”、“投高新”三者之一即可,并删除基金层面“对早期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合计投资金额占比50%以上”的要求。
“按照之前的规则,一开始大量机构是不满足要求的,像我们这种原来投了很大一部分PE,满足50%投资中小、高新企业的要求需要一定时间,当然这两年下来,符合要求的机构也越来越多。”上述上海私募股权基金副总向记者透露。
王戈同时表示,“以前的政策针对的是必须在基金业协会备案为创投基金的机构,这次放宽到创投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这也是最大的实质性改变。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投资符合要求的高科技企业,就可以适用新规;以前的政策导向是让利给创投基金,现在是不仅是创投基金,同样包含了私募股权基金。”
统计显示,截至2019年3月底,中国整体私募基金行业规模是13万亿元,其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7.92万亿,而创业投资基金规模为0.94万亿。
这也就意味着,能够享受政策红利的私募基金规模范围从0.94万亿增长到7.92万亿。
鼓励“耐心资本”
此外,《新规》取消了投资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创投基金减持限制。这一变化的出发点是,反向挂钩政策旨在鼓励真正从事长期投资的基金更为便捷地退出,从而实现再投资。
具体来看,为引导长期资金投资创投基金,促进长期资本形成,对投资期限达5年以上的创投基金,锁定期满后不再限制减持比例,更好体现差异化扶持和引导——此前的投资期限在48个月上的,在1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我们在看项目的时候,同样结合科创类企业的上市,整个投资周期其实是在缩短的。我们基金是5+2,原来政策我们都要考虑,上市准备期1~2年,退出期1年,投资期压力就很大。现在可以上科创板或通过新三板的转板,整个周期相对都是可控的。”上述上海私募股权基金副总称。
“投资5年后对减持没有要求,就是鼓励长期投资;这次新规也鼓励两类基金:一是耐心基金,鼓励投早稳定投长;二是鼓励投中小创为国家的转型升级提供新动力,这也是新规的最为有力之处。”王戈说。
一位证券私募基金经理认为,此次对创投、私募股权基金的政策利好与再融资新规是一脉相承,是科技板块投资的又一重磅利好,特别是基于货币宽松预期下,将从一二级层面共同刺激科技板块的走强。
此次还通过交易所修订实施细则,取消了创投基金减持受让方的锁定期限制;并且,调整投资期限截至点,由“发行申请材料受理日”修改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日”。
“原来的投资截至时点是‘发行申请材料受理日’,正常情况下到上市还有1年左右时间。新规直接把这一年省去了,可以说是大利好,并且对我们基金来说,能告诉创始人退出期要多少,IPO期是多少,加上现在上市相对来说缩短,留给更多空间和时间用于企业的自我运营。”前述PE/VC人士进一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