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开使用卡拉OK点歌系统营业性播放,北京凤舞豪情娱乐有限公司和北京宏吉娱乐中心被诉上法庭。

原告方北京帝豪星辰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帝豪星辰公司)声称,其公司对两家娱乐营业厅所播放的音乐作品享有著作权,认为北京凤舞豪情娱乐有限公司和北京宏吉娱乐中心属于侵权行为,要求两家娱乐公司向其赔偿10万余元经济损失。

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帝豪星辰公司称其公司拥有《犯错》等多部MV音乐电视作品的使用权。《犯错》等多部MV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人是北京惠达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10年11月15日通过《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将其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复制权以专有的方式授权北京盛世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辉公司)独家管理,并约定盛世辉公司可将上述权利全部或部分转授权给第三方行使。2011年3月28日,盛世辉公司通过《专有使用权转授权合同》,将其依法拥有的上述专有使用权转授权给帝豪星辰公司管理,约定帝豪星辰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使用者提起诉讼。

帝豪星辰公司认为,北京凤舞豪情娱乐有限公司和北京宏吉娱乐中心分别在其经营的娱乐场所内公开使用卡拉OK点歌系统营业性播放帝豪星辰公司享有著作权的31部MV音乐电视作品,严重侵犯了帝豪星辰公司的合法权益,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目前,这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中国经济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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